最近,在广东深圳市发生了一件奇特的案件。
段小姐是一位四川广安姑娘,2003年来深圳打工并定居下来,今年已有28岁,正是谈婚论嫁的年纪。
就在一月份,段小姐向警方报案,声称自己被邱先生强奸。随后警方将邱先生控制并带回调查。
据邱先生讲,他与段小姐是恋爱关系,两人认识不久即发生关系。没想到段小姐在发生关系后,向邱先生索要钱财,声称不给就报警说他强奸。邱先生不从,随后段小姐报警,并偷走了他一万多元的金饰。
警方也感觉案情蹊跷,便对段小姐也进行了身份核实,结果大吃一惊。
据警方电脑记录显示,短短三年时间,段小姐先后在罗湖、福田等地报警称自己被强奸、猥亵,共257次之多!
警方立刻意识到,这可能是涉及敲诈勒索的案件。随后对段小姐传唤审问。
?据段小姐交代,她刚开始来深圳是做按摩女,后嫌挣钱慢,便开始以交友为理由,广交男性朋友以恋爱的名义发生关系,随后索要钱财,如果男方不给,便报警称自己被强奸。
此案共涉及10多名男子,每人被索财物少则几千,多则几万,甚至还包括一名辅警人员。
最终,因屡次虚报警情勒索他人财物,段小姐已被龙岗区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。
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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